PE塑料颗粒、防潮剂、色母粒。
喷涂缠绕保温管线暂未设置,待建成后另行验收。
(3)生产设备
环评中设置超高分子聚乙烯管材生产线,喷涂缠绕保温管线,保温管生产线,实际建设中未设置聚乙烯管材生产线,故真空定径挤出机、冷却水罐、内设角度切割锯、镜面焊机、手提式挤出焊机等设备不再设置。
喷涂缠绕保温管线暂未设置,待建成后另行验收。
综上所述,根据上述变更内容进行合理性分析后可知,措施变更合理,并未加重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故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更内容不构成重大变动。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抛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及发泡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抛丸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发泡废气设置为全密闭车间,保持略负压状态,并在设备的产污处设置顶部集气罩软帘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定期运输至承德水务阿尔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声环境污染源为:生产设备噪声和运输噪声。
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封闭房间内运行,基础减振等措施。运输噪声为原料、成品运输过程产生的噪声,项目运营期限制进出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响喇叭。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外护管下脚料、废包装材料、外护管下脚料、除尘灰、废料桶、废发泡材料、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经等。
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外护管下脚料、废包装材料、外护管下脚料、除尘灰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间后交由回收商回收处理。废料桶、废发泡材料、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经危废间收集后委托乐亭县海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委托河北俊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至12日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阿华保温科技河北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验收检测报告》(HBJC检字(2023)第1494号)。
1、废气检测结果
①有组织
本项目抛丸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检测抛丸废气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9.5mg/m³、最大排放速率为0.0771kg/h,经检测,抛丸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本项目发泡废气设置为全密闭车间,保持略负压状态,并在设备的产污处设置顶部集气罩软帘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