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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区厂界无组织排放CO最高浓度为1.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6B16297.1996 表2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
放标准》( DB13/478-2002)标准要求。NOx最高浓度为0.044m/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排放限值要求。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7日,河北天大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小寺沟铜矿采选项目厂区下游、尾矿库下游、采区下游地下水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
项目厂区下游、尾矿库下游、采区下游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表1中Il类标准限值,区城地下水水质良好,项目历史运行过程,未改变区域地下水水质类别及功能。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7日,河北天大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小寺沟铜矿采选项目矿井涌水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
项目采区矿井涌水水质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表1中IV类标准限值,矿井浦水水质与区城地下水属于同一类别。矿井浦水水质同时满足《铜选矿厂成水回收利用规范》(GB/T 29773-2013)规定的废水回用水水质要求。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7日,河北天大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小寺沟铜矿采选项目尾矿库回水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 .
项目尾矿库回水水质满足《铜选矿厂废水回收利用规范》(GB/T 29773-2013)规定的废水回用水水质要求。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7日,河北天大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小寺沟铜矿采选项目选矿厂、采区生产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
选厂厂界昼问噪声为56.0-57.0dB(A)。夜问噪声为47.0-48.5dB (A),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1中2类标准要求。
采区硐口昼间噪声为53.2~53.7dB (A),夜问噪声为47.3- 47.8dB (A),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建设单位于2015年10 月委托承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尾砂进行了尾砂危险废物毒性浸出鉴别,根据项目尾砂鉴别结果,项目尾砂不具有浸出毒性特征,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现状调查报告及审查意见中要求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基本满足环评批复及现行环境管理要求。在落实后续要求的基础上建议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