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米运往选厂,选厂矿石堆场采取了苫盖及定期酒水降尘措施。破碎,筛分车间全部封闭,矿石输送廊道采用全封闭结构。在各破碎机的进出口,筛分工序上下口,输送带落料口上部设置集气罩,将含尘气体通过引风进入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尾矿库堆积坝进行了逐级植被恢复。
产品外运利用现有道路进行运输,产品采用袋装或加设遮盖方式进行运输。
3.噪声
采矿为井下作业,对外界声环境影响很小。选矿各类生产设备置于封闭生产车间内,采取基础减震、安装减震垫等减振、降噪、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采矿废石用于填充地下采空区回填,不外排。
根据尾砂危险废物毒性鉴别结果,项目选矿尾砂不具有漫出毒性特征,属于第1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尾砂由尾矿泵打入尾矿库中堆存,不外排。
尾矿库已恢复利用,项目重新启用后尾矿库的库容能满足5.6年的堆存要求。
5、生态
矿山开采未引起大范围山体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只是在采空区的周围形成一个小范围的错动圈,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均不在采区團定范围内。
选厂利用原有厂区改建而成,尾矿库利用既有工程,均不涉及新占用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厂区地表已进行硬化、绿化,选厂厂区占地范围内,除建筑物占地外,已基本做到非绿即硬。进场道路已硬化。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监测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7日,河北天大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小寺沟铜矿采选项目产生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
选矿厂有组织废气共设置4个排放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在23.1-27.7mg/m3之间,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其他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表5标准要求。
选矿厂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高浓度为0.69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表6标准要求。
采区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高浓度为0.671 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表6标准要求。
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1日,河北天大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小寺沟铜矿采区无组织废气中CO. NOx污染物进行了补充监测。监测结果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