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河北锐热保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保温材料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河北锐热保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六沟镇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六沟工业园区)北平台村西北侧210m,地理坐标为东经118°16′7.33430″、北纬40°58′46.99335″;
项目投资: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建设规模:年产保温外护管5万米;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厂内年工作日200天,每日3班,24小时制;
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呈南北走向,位于阿华保温科技河北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车间内西侧,由北向南分别为:原料存储区、真空定径挤出机、真空定径箱、牵引装置、切割机等设备,共计四条生产线,最南侧为成品堆放区。项目东侧为阿华保温科技河北有限公司项目。
2、环评手续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委托承德德源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河北锐热保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保温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23年6月19日通过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承德县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承县环评审〔2023〕10号。
2023年8月18日建设单位经全国排污许可证申请填报并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130821MAC2GLM48G001W。2023年12月01通过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承德县分局完成了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备案编号:130821-2023-045-L。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验收调查及建设单位核实,该项目主要建筑物、环保工程、生产工艺、原辅用料内容均与环评一致。环评中生活污水近期抽运至园区西南侧的临时污水处理站,待承德城东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完成后,排入该污水处理厂;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污水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或绿化。实际建设中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运输至承德水务阿尔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上料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及塑化挤出废气。
上料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封闭,降低投料高度等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
塑化挤出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塑化挤出废气设置为全密闭设备,保持略负压状态,并在设备的产污处设置顶部集气罩软帘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P1)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定期运输至承德水务阿尔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声环境污染源为:生产设备噪声和运输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源为搅拌机、挤出机、牵引机、风机等设备,本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封闭房间内运行,基础减振等措施。运输噪声为原料、成品运输过程产生的噪声,项目运营期限制进出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响喇叭。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外护管下脚料。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外排。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间后交由回收商回收处理。外护管下脚料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间后交由回收商回收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乐亭县海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委托河北天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08-09日,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河北锐热保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保温材料生产线项目验收检测报告》TD-HJ-2308-136。项目排水依托阿华保温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至12日,由河北俊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厂区废水进行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HBJC检字(2023)第1494号。
1、废气检测结果
①有组织
项目挤出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采样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2.86mg/m³,检测结果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②无组织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0.77mg/m³,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289mg/m³,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无组织标准限值。
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1.32mg/m³,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要求。
2、废水检测结果
经检测,废水排放口悬浮物最大浓度值为45mg/L,BOD5最大浓度值为73.3mg/L,COD最大浓度值为205mg/L,氨氮最大浓度值为12.9mg/L。废水检测结果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及承德水务阿尔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进水水质要求。
3、厂界噪声检测结果
经检测,厂界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47.2~54.4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6.2~49.6dB(A);厂界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值为:颗粒物:192.97kg/a,非甲烷总烃:332.86kg/a。总量管理指标:COD:0.046t/a;NH3-N:0.005t/a。
根据检测报告(TD-HJ-2308-136)计算得出,本项目非甲烷总烃、COD、NH3-N:排放量为10.015kg/a、0.01476t/a、0.0009t/a。小于原环评批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结论
验收工作组经现场调查,审阅有关资料并充分讨论审议后,认为该项目相关环保设施已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意见要求落实,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基本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要求,建议本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进一步完善、优化企业管理,确保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验收单位:河北锐热保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