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承德舒适家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中美合作企业,后因市场规模的扩大,原项目所在地规模已不能满足企业发展,企业全厂迁址至平泉县红山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内,生产产品主要为高档木质家具、园林家具等。
承德舒适家用品有限公司酸洗工艺、无尘喷房技改项目,位于承德市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工业聚集区西河路3号,中心坐标为北纬40°59'45.04224",东经118°39'46.80293″。本项目为技改项目,环评中项目技改内容:表面处理酸洗、磷化提升改造工艺为原辅材料变更,不涉及新增占地,同时利用原2#、4#厂房空置区域建设2座无尘喷漆房,建筑面积480平方米。实际表面处理酸洗、磷化原辅材料变更已完成提升改造,不涉及新增占地,2#厂房内已建设完成1座无尘喷房(包含1个打磨室=16*6*3m,8*6*3m的底漆和面漆喷漆室各1个,9*8*3m的烘干室2个),4#厂房内的无尘喷漆房未进行建设,以后不进行建设,2#厂房内的无尘喷漆房可满足生产使用。)年喷涂高档木质家具和园林家具1万套。
2007年委托承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编制了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评文件于2007年3月22日通过承德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承环管审[2007]25号”,2007年11月7日,通过平泉县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文号为“平环验[2007]057号”,承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13年12月编制了《承德舒适家用品有限公司4000万件/年园林工具迁址扩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2000万件/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评文件于2014年1月7日通过承德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承环评[2014]1号”,2015年4月20日,通过承德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文号为“承环验[2015]22号”,《承德舒适家用品有限公司酸洗工艺、无尘喷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7月1日备案完成备案编号:平审批投资备字【2019】57号,于2019年9月通过平泉市行政审批局审批,审批文号为“评审批环字[2019]037号”。于2022年8月16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8237216404460001R)。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环评中项目技改内容:表面处理酸洗、磷化提升改造工艺为原辅材料变更,不涉及新增占地,同时利用原2#、4#厂房空置区域建设2座无尘喷漆房,建筑面积480平方米。实际表面处理酸洗、磷化原辅材料变更已完成提升改造,不涉及新增占地,2#厂房内已建设完成1座无尘喷房(包含1个打磨室=16*6*3m,8*6*3m的底漆和面漆喷漆室各1个,9*8*3m的烘干室2个),4#厂房内的无尘喷漆房未进行建设,以后不进行建设,2#厂房内的无尘喷漆房可满足生产使用。)年喷涂高档木质家具和园林家具1万套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平面布置、周边敏感目标存在变更但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为打磨产生的废气和喷涂车间1#产生的喷漆、烘干等有机废气。
打磨废气:通过打磨房配备的柜式脉冲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
喷涂车间1#产生的喷漆、烘干等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套“水帘喷台+喷淋塔+UV光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
2、废水
项目员工由原厂区调度,因此,生活污水不新增,表面处理产生的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平泉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后纳管排放。酸洗车间的地面采取250px夯土垫层上铺500px水泥,池体采取500px水泥+树脂胶+玻璃钢内衬防渗防漏。喷漆地面采取250px夯土垫层+20厘米水泥层+树脂胶防渗漏。
3、噪声
噪声主要为废气处理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治理。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木质粉尘和化学品空桶、漆渣、废活性炭、废陶化液渣。除尘器收集的木质粉尘:存放在固体废物存放点,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
化学品空桶、漆渣、废活性炭、废陶化液渣:利用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承德双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及环境影响
河北智汇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4月27日-2023年4月28日检测并出具的检测报告ZHJC( 2023 )第04122号和河北俊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5月7日-2023年5月8日检测并出具的检测报告HBJC检字(2023)第353号。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满足环保验收检测技术要求,检测结论如下 :
1、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该企业打磨工序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6.9mg/m³,最高排放速率为:0.038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该企业喷涂车间1#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5.51mg/m³,满足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家具制造业标准,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6.7mg/m³,最高排放速率为0.112kg/h。满足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0.68mg/m³,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厂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0.342mg/m³,满足厂界下风向总悬浮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房外1h平均浓度监控点最大检测浓度为0.96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中标准。
2、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6~58dB(A),厂界四周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 2 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巡查,审阅有关资料并充分讨论审议后,认为本项目执行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达到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要求,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承德舒适家用品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
附件:承德舒适家用品有限公司酸洗工艺、无尘喷房技改项目验收最终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