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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鑫彩钢钢构新建生产车间及综合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1-12-30 | 439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永鑫彩钢钢构新建生产车间及综合楼项目,位于承德双滦区滦河镇发电厂西北侧3号地。地理坐标为:北纬40°56'55.25",东经117°44'53.88"。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为18830㎡,建筑面积为11376.4㎡,主要建构筑物有钢结构车间、综合楼、门卫房等规模为年产压型彩板10万平方米、钢结构件1万吨。

承德市双滦区永鑫彩钢钢构制作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1月委托成都盛蓝达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写了《永鑫彩钢钢构新建生产车间及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417日取得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双滦区分局关于《永鑫彩钢钢构新建生产车间及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承双滦环审【20208号)。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规模、主体工程建设、生产工艺过程、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与环评及批复内容一致。机器压型工序未建设,排气筒p4未建设,压型彩板车间已建设,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经核实,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职工生活废水,职工生活废水进入厂区内化粪池沉淀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双滦区城市污水厂处理。

(二)废气

1、分条工序废气、焊接烟尘:分条工序烟尘、焊接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1高空排放。

2、除锈工序废气:处理措施为自带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2排放。

3、喷漆、晾干工序废气:处理措施为过滤棉+活性炭吸附+UV光氧催化化装置+15m排气筒P3排放。

生产车间、喷漆房废气:处理措施为车间、喷漆房密闭。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四)固体废物

1金属下脚料、废金属屑、焊渣: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

2、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返回生产重新加工利用。

3、废UV灯管、废催化剂: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

4、废漆桶、废聚醚胶桶、漆渣、废过滤棉、聚醚胶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其他环保设施

1、化粪池容积为10m³,采用混凝土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 1×10-175px/s

2、漆料存放仓库、生产车间地面采用厚度为400px、抗渗等级为P8的混凝土进行硬化,并采用3mm厚环氧树脂进行防腐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10-175px/s,项目涉油机床下方设托盘,人工操作工位下方设脚垫。

3、厂区除绿地外,地面采用375px厚三合土铺底,上铺375px厚水泥进行硬化。

4、危废间采用300mm厚黏土层+2mm 厚的高密度聚乙烯膜、300g/m2 土工织物膨润土垫+375px厚耐腐蚀混凝土渗透系数≤10-250px/s

(六)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分别为 0.441t/a0.278t/a,满足环评中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要求(颗粒物:2.088t/a、非甲烷总烃:1.656t/a)。

四、验收监测结果

本次噪声、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检测数据出自河北智汇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1924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承德市双滦区永鑫彩钢钢构制作有限责任公司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编号:ZHJC2021)第09053号,和河北智汇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1122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承德市双滦区永鑫彩钢钢构制作有限责任公司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编号:ZHJC2021)第11223号,有组织甲苯、二甲苯,无组织甲苯、二甲苯出自河北淏楷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20211116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承德市双滦区永鑫彩钢钢构制作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淏楷环测字(2021)第2235号。

本项目主要结论如下:

经检测1、该企业除锈工序处理设施出口P2排废气中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7.8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二级标准。

2、喷漆、晾干工序处理设施出口P3排放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13.2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1 表面涂装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6.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苯、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最高排放浓度为1.84mg/m³,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最高排放浓度为1.84mg/m³,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1 表面涂装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压条焊接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出口P1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7.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二级标准。

4、该企业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1.39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外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0.59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表3中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总悬浮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0.33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甲苯、二甲苯未检出,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其他企业的要求。

2、该企业废水为职工生活废水进入厂区内化粪池沉淀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双滦区城市污水厂处理。由于试运营时间较短,职工生活废水较少,不满足检测条件,待符合检测条件后再进行检测

3经检测,该企业厂界四周噪声值范围为:55.257.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经现场巡查,审阅有关资料并充分讨论审议后,认为永鑫彩钢钢构新建生产车间及综合楼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落实,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废气、噪声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各类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基本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要求,在严格落实后续要求的基础上,建议本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及建议

1加强各类危废的收集、暂存、转运管理,完善危废管理制度及设施。

 

 

 承德市双滦区永鑫彩钢钢构制作有限责任公司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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