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原木门、整体装修定制、红木家具生产项目位于承德市平泉市卧龙镇三十家子村,中心坐标为北纬41°2′33.68",东经118°45′7.84"。项目占地面积1666.67 m2(约合25亩),主要建设办公楼、油漆车间、木工车间、原料加工车间、成品库房各1座,建设规模为年产原木门1500套、整体装修定制100套、红木家具2000件。
企业于2019年4月委托河北润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了《原木门、整体装修定制、红木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审批意见(平审批环字(2019)019号)。平泉逸江南家具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 91130823MA0D7TQW3F001Y)。
经现场勘查,环评中要求建设2间喷漆房,企业实际建设3间喷漆房,要求企业将3号喷漆房停用,如果后期使用需单独办理环保手续。另外企业未建设2号库房和3号库房,并承诺后期如果建设另行环保手续,因此3号喷漆房和2、3号库房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之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1、企业未建设2号库房和3号库房,后期如果建设另行走环保手续,原料及产品至于生产车间及1号库房内堆存。
2、环评中要求建设2间喷漆房,企业实际建设3间喷漆房。企业将3号喷漆房停用,如果后期使用需单独办理环保手续。
3、环评要求全封闭打磨区,并配置两台移动式布袋除尘装器,企业将打磨区封闭,井配置五台打磨除尘柜,每台吸附面积为12m", 采取内循环式过滤。
4、环评要求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同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经污水管网排入平泉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实际未排入管网,定期清运。
除此之外,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主体工程建设、生产工艺等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
三、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
1号喷漆房(含底漆房、面漆房)产生的喷漆废气经过水帘处理后与烘干房废气一起通过一套滤棉+光氧催化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I排放,2号喷漆房(含底漆房、面漆房)产生的喷漆废气经过水帘处理后与烘干房废气一起通过第二套滤棉+光氧催化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简PI排放。
原木门、整体装修定制件及红木家具备料木质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简排放,木料加工区同时配置两台移动式布袋除尘装器。
打磨区粉尘:打磨区全封闭,并配置五台打磨除尘柜(滤简除尘),每台吸附面积为12m2,采取内循环式过滤。
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
企业建设防渗化类池,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同生活污水排入化类池处理后定期清运;治理喷漆废气产生的水帘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开料机喷水进入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危废间进行了防渗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加工设备产生的嗓声,通过采用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
木材下脚料、木周粉、除尘器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废漆渣、废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存放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废UV灯管收集至危废间后由厂家定期回收。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及环境影响
以下监测数据均引自河北智汇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6月24日出具的检测报告ZHUC (2021)第06181号和河北溪楷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9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淏楷环测字(2021) 第2236号, 检测结论如下:
1、废气
经检测,该企业木材加工工序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10.2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 0.159kg/h, 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3.5kg/h)。西喷漆,烘干工序处理设施出口中题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 5.8mg/m3, 最高排放速率为: 0.131kg/h, 东喷漆、供干工序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6.4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 0.219kg/h, 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染料尘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18mg/m3,排放速率≤0.51kg/h)。西喷漆、烘干工序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 14.6mg/m3,东喷漆、烘干工序外排废气中非甲院总经最高排放浓度为: 16.8mg/m3. 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32322-2016)表1中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持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西喷漆、 烘干工序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为47.8%~6 51.6%,东喷漆、烘干工序非甲院总烃去除效率为3.26-38.9%,加测车间边界:车间门口非甲院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 2.00mg/m3. 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122-2016) 中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
喷漆、供干排气简出口萃、甲苯排放浓度未检出,二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88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面涂装业的限值要求(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20mg/m3)。油烟净化器排放口食堂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0.75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 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
该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 0.41mg/m3, 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排放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2.0mg/m3):总悬浮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 0.317mg/m3.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 1.0mg/m3)。房外Ih平均浓度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 1.45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中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厂界无组织苯、无组织甲萃、无组织二甲苯均未检出,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他
企业的要求。
2、废水
经检测,该企业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日均排放浓度如下,悬浮物: 204mg/L,氨氬: 30.6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 75.4mg/L, 化学需氧量: 288mg/L.动植物油: 0.34mg/L, 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平泉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悬浮物≤250mg/L,氨氮≤3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00mg/L.化学需氧量≤350mg/L,动植物油≤10mg/L)。
3、噪声
经检测,该企业厂界四周噪声值范围为:星间55.1~57.6dB (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 60dB(A) ] ;夜间不生产。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显示废气、噪声、废水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各类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基本符合环境保护坡工验收要求,在严格落实后续要求的基础上,建议本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及建议
1、将更换的滤棉作为危险废物置于危废间内,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后期如更换水帘系统废水(包含漆渣),该类废水应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度物处置单位处置: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2、加强产尘设备集尘设施建设,确保各产尘设备废气集中收集,排入除尘设备净化处理。
3、建议建设消防废水地一座,对消防废水进行收集。
平泉逸江南家具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