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石油烃(可萃取)。
本企业 1 个地下水样品中 pH 值、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钠、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硫酸盐等 12 项因子有检出,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与 2020 年监测数据进行对照,特征因子 VOCs、石油烃(可萃取)2020 年与 2021 年均未检出。
二 建议
由于企业为在产企业,针对其特殊性提出以下建议:
(1)根据本年度企业自行监测结果显示,厂区内有 6 个土壤样品均有石油烃检出,远低于本项目所选用风险筛选值,检出值最大点位为仓储区南侧,初期 雨水收集池北侧点位,距离废润滑油储存区较近。
(2)建议对仓储区进行排查,排查可能导致污染物进入土壤、地下水的位置,进行修补完善,避免污染进一步扩散。
(3)企业应根据《承德市骋远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2021 年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隐患排查措施,尽力避免企业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4)在后续生产过程中,企业应继续关注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一旦发现潜在污染源或地下隐蔽设施,存在环境污染风险时,应及时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必要时应继续开展相应的场地环境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