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废填料由厂家回收;粗油脂暂存储油桶内,定期外售,作为工业油脂综合利用。
(五)其他环保设施
柴油埋地储罐位于生产车间东侧,占地面积为12㎡,为埋地式储罐,存储量为4t,储罐存储池进行了防渗处理。
(六)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SO2、NOx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分别为 0.007t/a、0.1368t/a,满足环评中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要求(SO2:0.071t/a、NOx :0.285t/a)。
项目少量废水进入隆化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COD和氨氮已纳入隆化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未给出COD和氨氮的总量控制指标。
四、验收监测结果
本次废水、噪声、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检测数据出自河北智汇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7月26日出具的检测报告:《隆化县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污染源检测》,检测报告编号:ZHJC(2021)第07037号。地下水检测数据出自河北智汇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8月26日出具的检测报告:《隆化县城乡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项目检测报告》ZHJC(2021)第08038号。本项目主要结论如下:
1、经检测,该企业锅炉排气筒出口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6.3mg/m3,二氧化硫最高排放浓度为:7mg/m3,氮氧化物最高排放浓度为:71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除臭系统排气筒出口外排废气中氨最高排放速率为:0.004kg/h,硫化氢最高排放速率为:0.0004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
经检测,该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氨最高排放浓度为:0.08mg/m3,硫化氢最高排放浓度为:0.009mg/m3,臭气浓度最高排放浓度为:19(无量纲),均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697-2018)标准要求。
2、经检测,该企业废水排放口外排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日均排放浓度如下,悬浮物:409mg/L,氨氮:0.083mg/L,化学需氧量:119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37mg/L,动植物油:0.18mg/L,均满足隆化县城乡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
3、检测结果表明,该企业厂界四周噪声值范围为:昼间53.2~56.0dB(A),夜间42.6~45.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