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mg/m3,能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企业边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63mg/m3,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2)噪声监测结果分析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东、南、西、北昼间噪声为60~64dB(A),夜间噪声为52~54dB(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 (A),夜间≤55dB (A)。
五、验收工作组结论意见
综上,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达到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下述的要求和建议,建议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本项目已于2020年12月20日完成验收。
承德正和炉料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