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承德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江山华府项目。
建设地点: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建设12栋住宅楼、1栋商业楼(2层), 3栋社区配套用房。项目总占地面积50410.3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4056.76平方米。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66788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7 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17年开始筹备建设,2020 年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承德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委托河北圣泓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江山华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 10月17日通过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双滦区分局审批,审批文号承双滦环审[2017]29号。2017年10月23日,由于规划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发生变化,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双滦区分局就建设单位申报的《关于江山华府项目建设情况的函》进行了复函,同意项目规模调整。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规划建设内容基本一致,建筑规模略有变化,不涉及建设项目重大变更。
三、工程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占地范围内,除建筑物占地外,其余地面均进行了绿化、硬化、美化,基本做到了“非绿即硬”,防止扬尘污染。
项目地下车库设置自然+强制通风设施,强制性机械通风系统地表排气口设置楼侧或绿地内,远离人群。
项目建设了雨污分流系统,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换热站设置地上独立封闭站房,水泵房、电机房等公辅设备机房,均设置在地下,并设置封闭房间,设备设置减振基座、隔声包扎等降噪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楼前及周边设置垃圾桶(箱), 定期由协议单位统一收集、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及环境影响
2020年11月19日至20日,建设单位委托河北酝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验收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如下:
场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6 -58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7- 4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的2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换热站站房外周界昼间噪声值最大为56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6-4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场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监测浓度为0.77mg/m3,颗粒物最高监测浓度为0.362mg/m',氮氧化物最高监测浓度为0.05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一氧化碳最高监测浓度为0.8mg/m',满足《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3/478-2002)表2新污染源一氧化碳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外排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日均最大监测浓度分别为: pH值: 8.25-8.7(无量纲),CODcr: 114mg/L, BODs: 60.0mg/L, SS: 22mg/L, 氨氮:27.2mgL,满足双滦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五、验收结论:
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及配套设施,与规划设计内容基本一致,执行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结果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论,工程各类污染物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基本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验收组同意该江山华府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六、后续管理要求
项目场地内东北角建有地埋式垃圾转运站一座,目前尚未使用,非本项目建设内容,如需投入使用,应单独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手续。
项目建设的商业用房,确定使用功能后,按照现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如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应另行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已于2020年12月27日完成验收。
承德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