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62mg/m',氮氧化物最高监测浓度为0.05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一氧化碳最高监测浓度为0.8mg/m',满足《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3/478-2002)表2新污染源一氧化碳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外排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日均最大监测浓度分别为: pH值: 8.25-8.7(无量纲),CODcr: 114mg/L, BODs: 60.0mg/L, SS: 22mg/L, 氨氮:27.2mgL,满足双滦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五、验收结论:
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及配套设施,与规划设计内容基本一致,执行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结果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论,工程各类污染物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基本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验收组同意该江山华府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六、后续管理要求
项目场地内东北角建有地埋式垃圾转运站一座,目前尚未使用,非本项目建设内容,如需投入使用,应单独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手续。
项目建设的商业用房,确定使用功能后,按照现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如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应另行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已于2020年12月27日完成验收。
承德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